一、印章檢驗執(zhí)行標準為GA 241.9一2000(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第9部分:印章質量規(guī)范與檢測方法)。
二、請按照要求,將送檢印章企業(yè)申請表、印章抽樣表等送檢材料(具體按照當?shù)赜≌轮鞴懿块T要求)認真填寫并由各地印章主管部門蓋章(抽樣表由抽樣單位蓋章)。
三、送檢時,需將按照要求抽樣的公章、財務章、合同章各一枚由抽樣單位封存后,隨送檢材料一并送(寄)到公安部防偽產品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中心。
四、檢驗費為2010元,送檢印章前,請先將檢驗費2010元匯到指定賬號,同時將匯款回單復印件隨印章一并送(寄)到公安部防偽產品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中心。如果第一次檢驗不合格,需第二次送檢,不收取費用;第三次送檢,檢驗費為1000元。第二次、第三次送檢時需提供由抽樣單位封存的公章、財務章、合同章各一枚及印章抽樣表(需抽樣單位蓋章)。
五、連續(xù)三次檢驗不合格,需重新按照送檢流程送檢,檢驗費為2010元。
六、匯款及聯(lián)系信息:
單位: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
開戶行:工商銀行北京白云路支行
賬號:0200020009014414650
地址:北京西城區(qū)木樨地南里17號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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